问题 |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否有期限?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是指各种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城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可以不连续缴纳,但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员工需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并且在公积金贷款之后需要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直至还清贷款,否则可能因为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导致公积金贷款合约解除,按照商业贷款计算利率。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并不一定需要连续缴纳,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住房公积金是处于封存状态。但是员工需办理公积金贷款,是需要员工住房公积金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才可以申请的,而且在公积金贷款之后需要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直至还清贷款,否则可能因为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导致公积金贷款合约解除,按照商业贷款计算利率。 拓展延伸 住房公积金缴纳期限是多长? 住房公积金缴纳期限是多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单位,应当按月将住房公积金存款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应当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连通。因此,住房公积金缴纳期限为每月15日。 结语 住房公积金是员工和单位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不一定要连续缴纳。解除劳动关系时,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员工需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且在贷款后需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直至还清贷款,否则可能导致贷款合约解除,按照商业贷款计算利率。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