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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给妻子打的欠条离婚时怎么办
释义
    如果夫妻之间确实存在债务,法律是支持的。按欠条约定,如果先协商不能达成,法院诉讼后,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还款。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一、夫妻间婚内签订的借款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借款协议有效,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但夫妻间的戏谑行为,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比如因家务辛苦费等所签订的借款协议、借条等,多为夫妻之间的玩笑,并非真正的债权债务往来,对于此类借款协议应当认定无效。
    二、离婚后房产怎样分割?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全款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如加上另一人姓名的,视为赠予,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4、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5、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6、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7、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三、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未到期的债务离婚如何偿还
    确定共同债务及偿还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3、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一方婚前的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为夫妻共同债务;
    4、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以下方法处理:未到期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治疗家庭成员所产生的债务的,应当偿还。夫妻同意放弃期限利益提前偿还的,可以提前偿还。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提前偿还的,双方可以协商同意,将这部分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后清偿,或者夫妻平等分割债务,债务到期后由双方各自清偿。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判决由一方或者双方按照一定比例承担;
    5、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未到期的债务由一方按照夫妻约定承担的,为该方个人债务。但是,如果协议逃避债务,协议无效,债务仍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个人目的挥霍产生的,或者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资助未经亲友,或者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从事经营活动,收入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上述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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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2: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