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如果办理取保候审的机关要求交纳保证金的,那么不交保证金就不能取保候审。 2、《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的,必须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而且是提出保证人还是交纳保证金,由办理取保候审的机关决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权自主决定是提出保证人还是交纳保证金。所以,如果办案机关要求交纳保证金,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交纳,不交纳的,就不能取保候审。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还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多长时间能退还 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相关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