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交不起保证金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取保候审交不起保证金怎么办 没钱交保证金,可以提出保证人,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也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怎么确定?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的形式只能是货币,包括中国货币和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外国货币。 取保候审具体要缴纳多少保证金,我国相关的法律作了以下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二)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1、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3、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的,必须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而且是提出保证人还是交纳保证金,由办理取保候审的机关决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权自主决定是提出保证人还是交纳保证金。所以,如果办案机关要求交纳保证金,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交纳,不交纳的,就不能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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