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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2)其他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3)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受理案件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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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8: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