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婴儿出生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新生儿落户口要携带《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会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地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然后,持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章,小孩上户口有时间限制,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必须上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章,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呈报户口。1998年7月22日后出生的婴儿按随父随母落户自愿原则(夫妻双方单军人例外)呈报出生。 1、出生婴儿出生一个月内或不超过12个月呈报出生登记且手续真实齐全的,由派出所当场办理; 2、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拓展资料:孩子落户口去哪里办理?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