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垫付会存在这样的风险:责任认定下来肇事者的责任可能仅仅是次责甚至是无责,这样垫付就可能超过应承担的责任,或者伤者伤情没有垫付那么严重,或者垫付没有留好相应的证据材料后面伤者会抵赖。所以,关于垫付的建议是:直接去医院帮伤者向医院交押金,相关的发票单据自己保留好,其他的钱可以不用掏。 无力赔付但是有保险的话,要积极联系保险公司,找保险公司办理医药费垫付手续,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如果保险公司不愿意赔付;可以将肇事方和肇事方的保险公司 起诉到法院 了。因为有保险,赔偿的话是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根据 事故责任认定书 来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赔偿 后还要要赔付的部分可以根据判决书 申请强制执行 ,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履行赔偿义务。 后续治疗费用能不能得到赔偿与提供的证据有关,后续治疗费的产生必须与之前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有直接关系,最好要有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 行政强制措施 。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也有程序要求的,交警在扣车扣证过程中应当告知扣的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至于扣车的原因有很多,如:因事故需要勘查、检验、鉴定,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尤其在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车辆能否提回、何时提回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在云南-昆明发生的吗?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 事故认定书 中所写的吗?车是什么时候被扣的?交警有没有告知车扣的原因?你说的后续的治疗费用有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治疗证明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