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是:1.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3.审查之后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办理结婚登记,并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登记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办理结婚证有什么程序 办理结婚证有以下这些程序:1、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2、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3、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补办结婚证程序是什么样的 需要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申请时需要出示并提交结婚证遗失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书》和其他相关资料,最后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补办结婚证程序是什么样的 需要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申请时需要出示并提交结婚证遗失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书》和其他相关资料,最后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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