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房产赠与孩子,居住权是否受到影响? |
释义 |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有居住权。居住权需通过书面形式设立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口头赠与房屋原则上有效,但需满足合法资格、真实意愿和合法内容、形式等条件。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还有居住权吗 1、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之一,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赠与孩子房屋前没有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赠与后,如果子女未成年的,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享有居住权。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口头赠与房屋有效吗 原则上,口头的房屋赠与是有效的,合同不止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也有口头形式,赠与人表示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也接受赠与,即使双方没有签书面合同,口头的赠与也是有效的。 其次,口头赠与虽原则上有法律效力,要是不符合下来要件也可能是无效: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 无论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订立合同都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满18周岁正常成年人,而不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行为能力人,如16岁未成年继承了家产后,与他人签订的赠与合同,主体是不合法的。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赠与房屋和接受赠与都是出于自愿,即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而不是受胁迫或欺诈把房屋赠与他人或者是被迫接受赠与。 3、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不违法 赠与的房屋是由赠与人享有所有权,赠与的内容才合法,而且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赠与的,不能采用推定,如亲戚之间,觉得对方无儿无女,肯定会把房屋赠与给自己,把双方有关房屋的对话当做是赠与。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后,如果在房屋赠与给子女时未设立居住权,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即父母享有居住权。此外,口头赠与房屋原则上是有效的,不一定需要书面合同。然而,口头赠与也需要满足合法资格、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合法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等要件。因此,在进行房屋赠与时,建议遵循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以确保赠与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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