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票公章盖模糊了不可以重新盖。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公章模糊具体情况如下: 1、一张发票只能加盖一个符合规定的发票章,发票盖章模糊的应当作废,加盖符合规定的发票章,不得随意在旁对发票章加以补盖; 2、公章盖的不清,是否有法律效力,取决于能否与原章进行比对和鉴定。只要字迹清晰可辨认,稍微有点模糊没关系的; 3、如果比较模糊,影响辨认和美观的话,最好重新开具,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