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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问一下六级工伤最多可以获得多少钱的赔偿?
释义
    工伤残赔偿标准: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六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16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者还可获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及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赔偿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工伤认定需提供完整材料,否则不予受理,不服决定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法律分析
    级伤残赔偿标准: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待遇,具体赔偿标准如下:保持劳动关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解除劳动关系: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况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六级伤残的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待遇。保持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人应提供完整材料,否则将不予受理。如对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进行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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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2: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