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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从江苏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现金?
释义
    公积金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取现金?
    公积金下列情况下可以提取: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如何提取江苏省异地缴纳的公积金?
    一、异地公积金可以提取吗1、异地公积金可以提取。异地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有:(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原件;(4)购房首付款凭证及复印件。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二、异地户口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异地户口公积金提取流程是: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审核,经初审后,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3、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4、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
    公积金怎么提取
    提取公积金的前提是,账户里必须有钱(现在当月是否还在缴纳都无所谓),并且缴纳的最低月份在6个月以上。在提取公积金时,要注意,最后还是要在账户里留下200元左右的金额,不能全部都提取出来。
    装修怎么提取公积金,家里装修怎么提取公积金
    首先最基本的就是户口本,我们需要它来证明所在地。其次就是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以及装修公司的证明,这样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然后还需要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材料,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就能提取了。
    如果是已经退休的人,那么可以拿退休证明,到相关地方去提取公积金。如果是租的房子,想在装修的时候想要提取公积金,那么可以拿租房子的凭证去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没有贷款,一月份停止支付,多久可以提取现金
    法律分析:公积金的提取跟公积金停交多久没太大关系,公积金需要符合相应情况才能提取,只要符合提取条件,随时都可以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该内容由 郑纪盈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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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