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运用权证有效期是多久 |
释义 | 宅基地运用权证有效期为两年。乡村宅基地自批准之日起满二年未开工兴建的,回宅基地运用权。 《乡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运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运用权: 1、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开工兴建的(特殊状况除外); 2、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撤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3、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寓居的原宅基地的; 4、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5、其他应收回宅基地运用权情形的。 一、宅基地运用权证如何办理 1、由村委会出书面的申请材料。村委会要依照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检查同意后,张榜发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担任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依据上报资料到现场中止勘测,经检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中止资料审核并到现场中止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中止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树立。 7、树立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阅历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运用证》。 二、农村如何申请宅基地 1、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2、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3、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4、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5、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6、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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