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事业单位,不再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登记管理的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条 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