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几天? |
释义 | 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能超过20日。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因此,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能超过20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哪些情形的时候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而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呢?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那么来说:拘留的期限是多久:1、行政拘留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2、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能超过37天。如果,这时候还不能批准逮捕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3、司法拘留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以上是关于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几天?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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