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分立合并时债务怎么样承担 |
释义 | 公司分立合并时债务承担如下: 1.当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原来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承接。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分立后合同如何执行 公司分立后,由分立后的公司履行合同,但公司分立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新办的公司能不能继续做旧账? 新成立的公司一般不可以延续旧账的。但如果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而新设立的,应当对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分立后股东是谁? 公司分立后股东是公司分立前的股东。公司分立后,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变更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分立公司,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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