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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次起诉离婚的资料有什么
释义
    一、二次起诉离婚的资料有什么
    1、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离婚起诉书;
    (2)原告、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资料证明;
    (3)证明起诉主张的相关证据;
    (4)一审判决书;
    (5)其他材料。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二次起诉离婚的资料有哪些
    二次起诉离婚的资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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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8: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