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可取消 |
释义 | (一)承租人的解除权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的解除权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三)双方均有的解除权。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在哪些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况: 1、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致使服务租赁合同无效; 3、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超过部分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什么情况下可获惩罚性赔偿 房屋买卖在以下情况下可获惩罚性赔偿: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等等。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取消合约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情况下购房者可退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房索赔: 第一: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第二: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 第三:出卖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第四: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内合理期限仍未履行的; 第五: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第六:房屋已设定抵押,未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或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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