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辨析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2、适用效果不同。诉讼中止将造成本案诉讼程序的中途搁置,受诉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就本案的一切诉讼活动都应当停止进行延期审理只是将本案开庭审理的日期拖延,有关诉讼活动并不因此停止,比如通知证人到庭; 3、恢复审理上不同。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外,何时恢复诉讼,通常受诉法院是很难左右的但是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确定; 4、法定情形不同。延期审理适用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情形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对延期的情形。中止审理适用于: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