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经济补偿的执行问题 |
释义 | 离婚协议要明确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律师可起草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配子女抚养及财产。协议需民政局或法院认可方具法律效力,对方不履行可起诉要求履行。 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可以请律师帮你起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子女抚养及财产进行分配。 2.离婚协议要以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后,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若你们的离婚协议已经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有就法律效力了,对方不履行,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 拓展延伸 解决离婚协议中经济补偿纠纷的法律途径 解决离婚协议中经济补偿纠纷的法律途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首先,当双方无法就经济补偿达成一致时,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或仲裁进行解决。调解是一种非正式的解决纠纷方式,可以由专业调解员协助双方达成协议。而仲裁则是一种更正式的解决方式,由仲裁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其次,如果调解或仲裁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可以提交证据、进行辩论,并最终由法院作出裁决。最后,如果一方不服法院的裁决,还可以通过上诉程序继续争议。总之,解决离婚协议中经济补偿纠纷的法律途径包括调解、仲裁、诉讼和上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解决。 结语 离婚协议的起草应明确子女财产、共同债权债务,可请律师帮忙。协议需在民政局或法院判决后生效,否则无效。若对方不履行,可诉诸法律。解决经济补偿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上诉等法律途径。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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