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在婚姻过错方面,一方可能会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但另一方在婚姻中的行为、态度等也可能会对婚姻产生影响,因此双方应该共同承担责任。在具体的案件中,应该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婚姻双方有下列一种或几种情形之一,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有过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拒不改正的; (四)因犯罪受刑,判处剥夺政治权利,致使婚姻关系不能继续的; (五)其他导致婚姻破裂的损害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夫妻离婚后,一方因过错承担了损害赔偿责任的,对方另行请求离婚的,应当裁减其应得的赔偿金数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 夫妻离婚案件,如一方夫妻过错,另一方即为无过错方,但其在夫妻生活中也有相应责任的,应当依照有利原则,当庭或者在裁判时决定对两个当事人或者在离婚诉讼结束前一年内分别对两个当事人的共同生活费、子女抚养费作出适当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