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能否抵押 |
释义 |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不能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能出租吗 不可以的。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且会在书面通知里明确出暂停期限。如果暂停期限超过1年,那么拆迁人如果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批准,从而延长暂停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能否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房屋 不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所以,拆迁房屋不可以买卖。 拆迁的房屋能否办理抵押 拆迁的房屋不能办理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拆迁范围内房屋多长时间不能过户 拆迁范围内房屋一般情形在1年内不能过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抵押的房屋拆迁抵押权人能否优先受偿 抵押的房屋被拆迁,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赔偿金优先受偿。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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