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因为入职当月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 ,所以企业应当缴纳当月社保; 2、按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能会出现跨月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单位应当申报从上月补缴 社会保险费 ; 3、社会保险费征收是与劳动关系的计算保持一致的,按照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离职当月也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应该为员工缴纳离职月份的社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