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夫妻之间打借条具有法律效应吗
释义
    夫妻之间书写的借条一般是有效的。法律对于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存在明确规定,即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借款的一方可按照协议给予另一方实际借款数额的一半。因此此种借贷关系也属于有效的借贷关系,应该在离婚的时候进行返还。
    一、离婚时债务及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而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即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抚养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照顾方少分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离婚债务如何分割不影响债权人对债权的享有,只是对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在夫妻之间确定由谁负责。因此,夫妻双方或法院判决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后,不能将离婚债务已经分割,由另一方对债务负责作为反对债权人请求偿还债权的理由。避免发生此事的方法就是在离婚债务分割时,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在债权人同意的基础上,一方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也无权请求偿还不属于自己的债务。
    二、借贷纠纷的举证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
    审判实践中,出借方与借款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借款合同的很少存在,而借据是民间借款案件最常见的诉讼证据。借据实际上就是借协议。既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又能够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当然,这里还涉及到对借据的关键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原则问题。只要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即可,有些借据虽然记载内容不完整,但借款的主体和数额是明确的,基本事实能够证明即可成为诉讼证据。
    如果出借人能够提供借款人亲笔书写的借条,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那么这就是强有力的证据。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借据或借款合同,原告仅以口头借贷关系为事实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或者说说原告提供借据或借款合同,白纸黑字表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但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抗辨证据导致案件复杂,导致借款关系难以认定的,法院在审理中就应当注重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问题。例如,当事人之间以口头形式达成借款协议的,应当综合当事人陈述及其他相关证据综合认定。如果有其他相关证据证实原告陈述的,对出借方陈述和相关证据可以认定。但如果借款人否认出借人陈述的,则无法对其主张予以支持。对于这一点,关键要慎重审查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既要对当事人提供的书证予以充分审查,又不要忽视其他相关证据,确保在证据形成关联性的基础上综合认定。
    三、夫妻之间写的借条有无法律效率
    法律并不禁止具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并且法律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故理应从夫或妻作为独立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角度来理解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作为民事主体,夫妻一方向另一方从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中借款,除借款来源属于借款人与出借人共同共有而与普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不同外,本质上其实一致,应属民事借贷行为。因此,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但是要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过夫或妻一方将个人所有或夫妻共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23: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