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租客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没有交租金,那就算是违约。房东可以发通知催促租客支付,还可以扣除押金,扣除的金额应当与租金和违约金相当。如果租客仍然不支付,房东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租客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租金属于违约行为。房东可以发出催缴通知,并有权扣取相应的押金和违约金,扣取的金额应与租金和违约金相当。如果租客仍未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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