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物权法律关系的含义 物权关系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而不需要义务人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的民事法律关系。在物权关系中,义务人为权利之外的一切不特定人,其义务一般为不实施阻碍权利人行使其权利的行为,因此,物权是一种绝对法律关系。 二、物权法律关系包括哪些 物权法律关系,就是物权主体之间对特定主体支配的物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物权法律关系包含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1.物权的主体就是物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主体既可以是 自然人 ,也可以是法人。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在我国物权权利主体还包括性质上的差别,国家、集体和个人都可以作为权利主体。 2.物权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物权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主体所负有的义务。物权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就是权利人对 物权客体 的绝对支配。物权法律关系中的义务,就是对物权客体的不得侵犯。如果义务主体不履行其不作为义务而侵犯物权权利人的权利,则应承担 民事责任 。 3.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物,是指凡是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为人力支配和控制,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三、物权法律关系的特征 物权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具有不同于其他财产法律关系的特征,表现在: 1.物权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人。权利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国家、集体等等。 2.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有体物。一是物权的客体必须是特定物。除了法律特别规定之外,集合物不能作为物权的客体。二是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主要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无体财产也可以作为物权的客体。 3.物权本质上是一种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对物的直接支配,所谓的“直接支配”,主要包含如下几个层面的意思:首先,它体现了主体对于客体控制的直接性。无须任何的媒介物,主体就能将其意志作用于作为客体的物。其次,它是指主体对于客体的现实、直接的支配。再次,物权是指主体对于物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一种控制力,这种控制状态既包括事实上的控制,也包括法律上的控制。最后,物权中的支配既包括对特定的动产和不动产的使用价值的支配,也包括对物的交换价值的支配。 4.物权是排他的权利。物权的排他效力,主要包括:所有权的排他性;他物权的排他性;对世效力;不可侵害性。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