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诉还可以再起诉吗 |
释义 | 撤诉后是否能再起诉,以行政诉讼法为例区分为两种情形,分述如下:一、《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情形,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起诉的,法院不予立案。此情形是指,经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61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再起诉。此情形是指,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立案。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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