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股东将股权作为质押物时,需要注意保障自身权益。一方面,应在质押合同中约定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明确质押股权的数量、期限、出质方和受质方等事项;另一方面,应及时关注股东会议信息、公司经营状况和股票市场动态,以及与质押相关的司法和行政程序等,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担保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公司股份可以作为财产性权利依法出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召开股东会议。股东会议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的职权包括:(十)决定公司股份的出质和质押。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 股东、其他出资人有权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途径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 担保人应当注意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情况和应付担保债权的能力;债权人应当注意担保情况。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的,除另有规定外,可以通过起诉、仲裁或者其他方式行使担保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