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姻公证书不需要回户籍办理。法律规定,自然人需要申请办理公证手续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所以当事人无需回到户籍地为婚姻办理公证手续,上述提到的任一地点都可以为当事人办理婚姻公证手续,出具婚姻公证书。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