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是不可分割的。在房屋产权证上只有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不能单独办理过户手续。必须先取得土地证后再进行过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房屋所有权证书应当与土地使用权证书一并发给房屋所有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向有关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载明不动产的名称、位置、面积、权利人、使用权类型、权利种类、权利限制等事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的种类、用途、面积、期限、权利人、权利限制等内容。” 因此,只有同时取得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将无法完成房屋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