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性侵未成年人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如果是奸淫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依据犯罪情节从重进行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并应充分考虑其实施犯罪的目的和动机,以及犯罪的年龄、是否是初犯、悔罪表现、成长经历等因素。 强奸罪量刑标准加重处罚的情形主要是说哪些情形是需要加重处罚的。一般而言,强奸罪有自己的量刑起点,基准刑,通常判决时是按照基准刑来判的。但是如果存在严重恶劣情节的话,一般会加重处罚。 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 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只要有其他多人在场,不论在场人员是否实际看到,均可以依照规定,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