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怎么获取对方信息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欠钱不还怎么获取对方信息? 1、在立案后申请法院调取; 2、在立案后,自己个人查询的话需要法院出具调查取证函; 3、如果是立案必须的信息,需要立案前调取,建议委托律师调取; 4、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不会对个人提供他人的户籍登记信息的。所以,如果在起诉时没有被告的身份信息,又没有请律师的,可以单独委托律师到公安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欠钱不还请律师有什么用? 1、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者,对法律法规十分精通,在诉讼和仲裁等法务实践方面也具有丰富的经验,在帮助委托人讨债中能起到巨大的作用; 2、在讨债过程中,律师可以独立进行债务的资金状况调查;可以通过采取法律方式中断诉讼时效,防止丧失胜诉权;可以申请支付令;申请诉讼前或者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可以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可以利用自己的实践经验事先打通执行关节,动用自己的关系网络查询对方的资产状况,克服执行中的执行难问题。 三、欠钱不还诉讼的主要流程有哪些? 1、原告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并通知交费;向被告送达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 3、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调解或判决; 4、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5、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则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四、讨债时怎么查询债务人财产 1、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 查看债务人申请授信时或授信检查时提交的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查找债务人的对外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 2、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 密切注意当地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披露的债务人投资、经营或财产变动信息,如作为上市公司发布的季报、中报、年报等。 3、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财产信息 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或交易相对人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债务人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重大财产变动信息,包括应收帐款、到期债权等。 4、通过债务人的客户了解债务人的应收帐款、预付款项;通过银行内部各部门和机构获取财产信息;通过社会公开或半公开悬赏获取财产信息。 5、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 (1)到房产、土地登记管理部门查找债务人的房地产(不动产); (2)到运输工具登记管理机关查找车辆、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 (3)到债务人生产经营场所查找成套设备或存货等一般动产; (4)到人民银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查找债务人的银行帐户或存款; (5)投资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到上市公司挂牌的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查找,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到非上市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工商部门查找; (6)到国家商标总局、知识产权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找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7)到海关查找监管物、保税货物; (8)到国债登记托管机构查找国债; (9)到工商管理部门调阅债务人开办登记、股权登记及年检资料等,发掘财产线索。 五、找不到债务人了该怎么讨债 现实生活中,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1、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典》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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