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团公司监事会职责是哪些? |
释义 | 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的行为、提出罢免建议、纠正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提议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提起诉讼、列席董事会会议、调查公司经营情况等。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如下: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八)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进行调查;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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