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采用书面合同而未采用有什么法律后果 |
释义 | 应采用书面合同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法律后果是除法律特别规定外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对于应当采取书面合同而没有采取书面合同,但是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的,或者合同双方对于合同的成立没有争议的,也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一、书面合同能否口头解除 口头交代的这种方式也可以解除合同,不过,通过书面方式解除合同的这种行为更有利于保留证据,如果只是口头解除合同,真的发生争执的话恐怕很难证明自己曾经向对方表示过要解除合同。意思就是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要口头解除合同。 二、书面合同怎么成立 1.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成立的程序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的程序有特别规定或者约定的,完成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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