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持股东负责发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代持股份的股东也是需要承担公司的风险,其承担的风险应当以其实际的出资额度为限。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名义股东根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代持股份能拿到分红吗 被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人能拿到分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股东可以要求债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股东的赔偿责任是指在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及抽逃出资的情况下。 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应当补缴、填补、返还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院规定,公司债权人起诉公司已登记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 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挂名股东是否会坐牢 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关于挂名股东是否会坐牢的问题,只要有需要股东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即使是挂名股东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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