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构成条件的问题 |
释义 | 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条件: (1)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2)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一、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包庇罪的界限是什么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1、犯罪客体不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侵犯的主要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包庇罪侵犯的则是司法机关惩治犯罪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要件不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包庇罪则表现为作假证明包庇犯罪人的行为。二者虽都有'包庇',但含义不尽相同。 3、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可构成;后者则是一般主体,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其主体。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二、一般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怎么处罚的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处罚标准有: 1、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既遂,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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