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户口是否属于行政许可? |
释义 | 户籍管理中的六个事项不属于行政许可,而是事实认定,包括小城镇户口迁移、农民转为居民、投靠、寄养未成年人、户口登记和驻京办事处申报常住户口。这些事项不需要行政许可,而是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不属于行政许可。 根据是“公安部关于实施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批复”公监[2004]6号: 以下6项属于公安机关日常户籍管理范畴,不适用《行政许可法》。即: (1)小城镇户口迁移; (2)本市小城镇农民转为居民; (3)以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为由办理入京户口; (4)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 (5)小城镇户口登记; (6)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地在京设立的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编制内人员申报常住户口。 这6个事项为公民户口登记事项,是一种事实认定,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工作应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要办户口的话,这个时候是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一般是办理某些证件以及许可事宜,我们在进行行政许可之后就具有某种权利。 拓展延伸 行政许可下的户口办理流程和规定 行政许可下的户口办理流程和规定是指在行政许可制度框架下,居民办理户口所需遵循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居民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等,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核查。一旦符合条件,行政许可机关会发放户口证明或户口簿。办理户口的具体流程和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都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申请人的身份真实合法。行政许可下的户口办理是为了管理居民的人口基本信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结语 根据公安部的相关批复文件(公监[2004]6号),以下六项属于公安机关日常户籍管理范畴,不适用《行政许可法》。这六个事项是公民户口登记事项,属于一种事实认定,不需要经过行政许可程序。因此,在办理这些事项时,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而是按照现行规定继续进行相关工作。办理户口的具体流程和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都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申请人的身份真实合法。行政许可下的户口办理旨在管理居民的人口基本信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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