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和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都属于行政权力的范畴,但二者的性质和目的存在明显区别。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修订、废止和实施行政许可制度的权力;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修订和废止行政处罚规定的权力。行政许可的设定旨在保障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行政处罚的设定旨在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国务院及其授权的部门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授权下级行政机关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及其授权的部门可以制定、修订、废止行政处罚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行政许可依法实施,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利、高效的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实施,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便捷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