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申请时限已错过,医疗费用是否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报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已经错过,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给予的相关待遇。 但是,如果工伤已经被确认,那么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报销,比如使用商业医疗保险进行报销。此外,在职工人员所在单位有符合条件的补充医疗保险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工伤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向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时间,应当自符合条件之日起计算。”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危害防护,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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