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务员调动的程序首先要原单位领导和调入单位领导均表示同意,然后如实填写工作调动审批表,由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开出商调函,再然后工作调动审批表需要经调出调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研究审查同意后并加盖章,最后凭此表办理人事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一条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性质特殊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上级机关应当注重从基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三条公务员应当服从机关的交流决定。 公务员本人申请交流的,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