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 |
释义 | 保证合同中的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在责任承担方式、担保力度、抗辩权等方面存在差异。连带责任保证人与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可向债务人或保证人追偿;而一般保证人仅在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义务。此外,连带保证人担保力度较强,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在诉讼时,一般保证人可以与债务人一起被起诉,而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单独或同时被起诉。 法律分析 一、怎么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一)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 (二)保证力度不同。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而—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 (三)是否享有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 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有下面几点区别: 首先,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时间不同。在一般保证中,贷款人必须先找欠款人要钱,只有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保证人才能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而在连带保证中,贷款人既可以先找借款人要钱,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还款,没有先后顺序之分。 第二,保证人作为被告的情况不同。在一般保证中,贷款人可以将借款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也可以只起诉借款人,但不能只起诉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贷款人可以单独起诉借款人或保证人,也可以同时起诉。 第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不同。一般保证在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才会使用诉讼时效中断;而在连带保证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通常不因任何事由中断。 第四,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但是连带责任保证人没有。 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者作为被告的时候的情况是不同的,贷款的人可以将借款的人还有保证的人一起起诉,同时也可以单单起诉借款的人,但是如果只保证保证人是不允许的。 结语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保证力度、享有抗辩权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时才需代为履行义务,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可向债务人或保证人追偿。此外,连带保证中的担保力度较强,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在诉讼方面,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人则没有此权利。因此,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应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对重新犯罪的预防第五十二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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