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知道申请再审超过期限怎么办 |
释义 | 不论民、行、刑案,均可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那么,因逾期申请再审而被法院驳回后,当事人能否转而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呢? 在刑事案件方面,当事人逾期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的话,可以直接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因为法律在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抗诉方面,并未作出期限规定。检察院向法院申请再审没有限制,申诉人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本身就是检察机关发现错误裁判的一条重要途径,申诉材料也只是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或检察建议的来料来源之一。 逾期申请再审的救济途径可以概括为:不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逾期申请再审,在其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之后,可以转而向检察机关申请或请求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 再审超过期限怎么办? 申请再审超过期限的办法是:当事人有个申请再审的期限,如果当事人超过再审期限而想要申请再审的话,可以有以下两种途径: 1、向法院申诉,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以上两种方法是不受再审提起期限的限制的。 再审申请期限 如果是民事诉讼的,再审申请期限为六个月;如果是刑事诉讼的,申请再审的期限为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有下列情况的,超过两年的,也可以申请再审: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再审申请期限,再审申请期限是除斥期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驳回申请抗诉期限是多久 再审驳回申请抗诉期限无限制规定。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决定的,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人民法院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立即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检察机关受理后,要在三个月内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再审申请被驳回的处理办法: 1、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中的规定在遇到再审请被驳回的情况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因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我国的法律中规定是可以对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下一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其中发现相关的裁定或是调解书的内容中发现有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是社会利益的情款,就可以提出抗诉。 2、如果是发生了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情况,当事人又向相关的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检察意见或是抗诉的,在人民检察院受理抗诉之后,根据相关的法律判定为符合再审的情况,相关的人民检察院就会向法院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们民法院就可以将相关的判决或是裁定交由下一级的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在法律中还指出了对于因为人民法院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是检察建议的时候,相关问题的审理就不会受驳回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的裁定影响,而是执行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或是检察建议。 3、对于驳回再审申请的情况还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提审或者指令相关的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这种途径的依据就是法律中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拥有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决或是判定书还有调解书,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调解书,发现其中内容的确有错误的情况,就有权利进行对于相关的判决或是裁定、调解书进行提审,最高人民法院还可以要求下级的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最后一种对于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解决途径就是进行信访的办法,向相关的政法单位反应问题并寻求解决。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