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果双方都领养了孩子,孩子归谁管辖?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双方领养的孩子在法律上应当被视为双方的共同子女。如遇到抚养权、探望权等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双方父母应当协商一致,如协商无果,则可向法院申请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离婚后,子女由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抚养,由一方抚养的,应当由另一方给予必要的帮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离婚,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应当由父母共同承担。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探望问题的若干意见》 第十七条 对于离婚双方共同领养的子女,应当综合考虑子女的最大利益,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无法协商一致,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或者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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