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属于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原始取得”的对称。通过一定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在继受取得中,所有权移转时间因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从登记时起移转,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或移转占有时移转。土地使用权等他物权和知识产权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方式取得。 一、属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什么呀 属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 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二、连环买卖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在房屋连环买卖中,确认前一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一定影响后一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法院应当根据后一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确定;但后一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权利,应当按照善意取得的规定处理。 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样,拾得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也应归还失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