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正确维权的方式有: 1、发出警告函时,权利人可以以警告函的形式提醒对方停止侵权; 2、以赔偿为目标,应主动充分准备侵权证据和自身损失或对方利益的证据; 3、通过诉讼促进和谈,保护市场,促进合作,与涉嫌侵权人和谈,弥补侵权造成的损失; 4、通过诉讼活动,制止侵权产品侵蚀自身市场份额,或者鼓励对方正视知识产权人,促进双方达成合作意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 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