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证书没有取消。法人证书是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向核准设立登记的单位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正本为悬挂式,应当悬挂在事业单位的主要办事场所醒目处,正本只核发一份。副本为折叠式。法人证书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中对外出示,以证明其合法身份,或用于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 法人证书的办理需要资料如下: 1、填制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2、审批机关批准设立单位的相关档案。 3、单位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档案。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档案。 5、具有验资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此验资机构一般是指会计师事务所。 6、住所证明,即单位办公的地址。 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档案。如经办人身份证影印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