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
释义 | 以下这些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不能分割共同财产的,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分割共同财产时一般是均等分割。不过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是不是共同财产 婚内一方接受赠与的财产不一定是个人财产。如果赠与一方明确表示赠与的只是夫妻一方的,该赠与的财产属于是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赠与方没有明确规定是赠与夫妻一方的,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一,一方婚前的财产;第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第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第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第六,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第七,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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