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物品肇事罪与自然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危险物品肇事罪和自然事故的区别在于是否存在人为因素,即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没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而是由于自然原因意外地引起危险物用爆炸、燃烧、泄漏、污染等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自然事故,不构成犯罪。因此对于此罪与自然事故的界限,其区分标准在于是否具有人为因素的介入,是否是自然引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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