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不同意当事人再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跟要结婚的对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律规定,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的首要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公民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地决定婚姻问题,即使是子女也无权限制和干涉父母再婚的问题。如果子女有干涉婚姻的行为,父母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让警方依法处理该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