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驾驶人逃逸或无法找到,被害人可以向交强险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同时可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事宜的规定》进行民事诉讼,要求认定事故责任和赔偿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存在一定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影响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遇到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被机动车撞伤或者与机动车发生碰撞,机动车未停车等待处理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需要给予赔偿的,机动车未停车等待处理的,视同逃逸。 3.《关于人身损害赔偿事宜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知道对方车号、车型和车主的姓名或者地址的,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救助。对于无故障情形下对事故无责任的受害人,基金机构应当向其支付保险公司未支付部分的已确定的赔偿金。 |